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09 09:50:37
采购项目编号:
445122-202012-027001-0011
采购品目:电信服务
预算金额:
21,378,000.00
元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恒莹
项目经办人:闫鑫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饶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国综治视联网一期建设已由中央综治办主导,由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北京视联动力)提供视联网专利技术和运营商共同承建并共同维护。目前已完成并联通了除港、澳、台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街道)及社区(村)。
为按时完成中央综治办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综治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广东省政法委员会决定深化开展全省综治视联网建设覆盖工作,于2017年12月15日下发《关于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政【2017】134号,文中指出“中央综治办明确要求广东省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2017年前要完成省、市、县市区和镇街综治中心的全覆盖,2018年前要覆盖至村居综治中心。
2020年4月7日中共潮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发《关于推进全市综治视联网建设覆盖工作的通知》潮政委综电[2020]9号,文中指出,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尚未完成建设的县(区)全面开通村级综治视联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378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粤政[2017]13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实现与中央、省的无缝衔接,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要求,必须使用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和终端。由于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得到视联动力公司研发的综治视联网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产品对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授权,不仅能保证与中央、广东省综治视联网系统的无缝隙衔接、同时也无需购买核心平台设备而重复建设,还能确保项目实施周期和质量、将项目风险降至最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实际情况适用以上(1)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37楼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2 月 09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潮州市湘桥区碧桂园韩东府三幢20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 月 18 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122-202012-027001-0011
项目名称: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21378000.00元
最高限价:2137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的名称: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1)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2)饶平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共建设420个点位,分二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共建设341个点位,需在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终端安装及链路传输开通工作;终端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
3)通信链路及服务服务期为3年,自每条线路开通并由采购单位验收确认之日起算。
4、其它: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
2)、2018年和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谈判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潮州市湘桥区碧桂园韩东府三幢2001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00
四、相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9:30(北京时间)
3、地点:潮州市湘桥区碧桂园韩东府三幢2001房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潮州市湘桥区碧桂园韩东府三幢2001房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
4)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饶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黄冈镇西区交通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78022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黄岗镇沿河北路财政局办公室楼
联系电话:0768-888501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联系电话:0371-677895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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